以“易”代“付”解企困,助力乡村振兴解民忧
2023-06-12 18:27: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吴蓉 姚晶 | 点击量:801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蓉 姚晶)近日,在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一起涉农合同纠纷达成以“互易”代替“偿付”的调解协议。这是安化法院优化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的现实写照。

2020年11月,安化县某特产有限公司为新建厂房扩大生产规模,引入省外某发达地区的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双方签订《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并对股权进行了分配,但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存在争议,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诉至安化法院要求解除《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安化县某特产有限公司是与当地扶贫项目相关联的一家特色农业产业公司,创造了不少就业岗位吸附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大的帮助。为改善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承办法官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尊重和保护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安化县某特产有限公司需退还的投资款以“抵扣货款、抵扣加工费和现金支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偿付方式退还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同时双方当事人还达成了近三年的销售项目合作协议。

该案的妥善处理,一方面减轻了当地农企发展的资金困难,促进了交易,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当地特色农业产业的契约精神、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推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杨绍银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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